选择能扬,胜诉共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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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简介:
王某与张某再婚,留下两份遗嘱。首份代书遗嘱指定张某继承某房屋;第二份遗嘱则涉及更复杂的分配,由王某亲笔书写部分内容,但形式存在瑕疵。王某去世后,继承人依据第二份遗嘱签署了《遗产分割协议》。然而,王氏三姐妹提起诉讼,主张遗嘱无效。
办案经过:
张律师接手此案后,仔细研究了遗嘱和《遗产分割协议》。他发现,尽管遗嘱形式存在瑕疵,但《遗产分割协议》实际上是各继承人对王某真实意愿的确认,而非单纯依据遗嘱。张律师利用录音证据和其他材料,强调王某的真实意愿和张某在知悉遗嘱内容后的行为,向法庭展示了《遗产分割协议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。
案件结果:
经过张律师的努力,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其观点,认定《遗产分割协议》应优先于遗嘱,反映了王某的真实意愿。因此,法院改判,支持了张某和李某按照《遗产分割协议》继承顺义区某房屋的权利。
律师律说:
在处理继承纠纷时,律师应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各方的真实意愿。本案中,尽管遗嘱存在形式瑕疵,但通过《遗产分割协议》,我们成功地还原了王某的真实意愿。这提醒我们,在处理类似案件时,不仅要关注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,更要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图。此外,律师还需要灵活应对,善于从各种证据中找到支持当事人主张的关键点。本案中,录音证据和其他材料的巧妙运用,为案件的胜诉起到了关键作用。
总之,作为律师,我们要始终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应变能力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。同时,我们也要不断学习和进步,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,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。王某遗产继承案的胜诉,不仅是对我个人专业能力的肯定,更是对整个律师行业的鼓舞和鞭策。我们将继续努力,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。